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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西寧11月16日電 (記者王梅)記者15日從青海省醫改辦得知,為解決極少數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醫療急救保障問題,青海省出台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
  據介紹,青海省應急救助基金初始規模為600萬元/年,由各級財政籌集90%,社會捐助等渠道籌措10%,省本級發行福利彩票留成的福利金給予適當支持。
  疾病應急救助對象為: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包括無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證明、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等);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即未參加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且無力繳費,以及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醫療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討人員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資金等渠道支付費用的患者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支付經查實身份、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醫療費用。  (原標題:青海出台疾病應急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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